資訊
條款及細則
- 香港會員積分卡只適用於香港門市;澳門會員積分卡只適用於澳門門市。
- 凡購物滿$50或以上(購買購物卡、禮券、代煮、外借服務及按金金額除外;購物金額以會員價折實後計算)即可獲得積分,每1分相等於$1。
- 所有級別會員可累積「金積分」及「銀積分」。白金卡及金卡以主卡或副卡購物皆可累積積分,但只有主卡才可使用積分,副卡不可使用積分;銀卡並無主卡及副卡之分,只有銀卡持卡人才可使用積分。
- 「金積分」:可於全港所有門市用作購買燕窩、野生冬蟲夏草、日本海參乾鮑、野山花旗蔘、指定滋補品或即食燕窩產品。
「銀積分」:可於全港所有門市用作購買海味、指定滋補品、日韓、+Int’L國際或指定香港製造產品。
使用積分最高可扣減每張銷售單指定類別的一半金額,不可多於實際繳付金額,使用積分必須為整數。積分兌換率會因不同推廣優惠而改變。
- 購物前必須出示由樓上®發出之有效會員積分卡,會員積分卡必須保持完整狀況,已損壞或影印本等恕不接受。如會員無法出示會員積分卡,仍可享有會員折扣優惠,但不可獲取或使用積分。
- 積分有效期為一年,每次購物後已累積的所有積分會自動續期一年,如此類推。
- 積分獲取後翌日開始生效;可累積使用,但須於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已使用的積分會被即時扣除。
- 積分逾期將每年自動扣減(白金卡及金卡:50分;銀卡:20分)後自動續期。
- 會員原則上可享永久會籍,惟五年內沒有任何購物,會籍及所有積分便會自動取消。
- 會員積分卡上的會員編號必須與購物單據上的會員編號相同方為有效。
- 積分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可轉讓或轉移至其他會員積分卡上,亦不可與其他會員積分卡同時使用。
- 以積分購物,亦會計算在「消費總金額」內,同樣享有積分回贈。
- 贈品不計算積分。
- 退換貨時必須出示正本收據,否則無法辦理退貨手續。經退貨後,積分須重新計算,已使用之積分差額須按使用當日之兌換率補回。如果沒有足夠積分扣減,便會以現金價值補回。
- 當升級、換卡或補卡時,均須會籍本人親身到門市辦理手續,恕不接受委託及授權他人領取。
- 如會員報失或要求重發卡,會籍本人須憑有效身份證及親身填寫會員申請表。白金卡及金卡會員會被扣除50分或繳付$50作為發卡費;銀卡會員會被扣除20分或繳付$20作為發卡費。
- 會員有責任妥善保管自己的會員積分卡,所遺失的積分本公司不負上任何責任。
- 所有積分及有效期以樓上有限公司及樓上(澳門)有限公司記錄為準。
- 樓上有限公司及樓上(澳門)有限公司保留更改使用條款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更改內容及最新條款以樓上®官方網站及門市公佈為準,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注:澳門分店,金額以澳門幣(MOP)計算